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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私域(公权力与私权)

2022-08-12 1946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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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民法中强调私权神圣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私权,即民事权利,是人必须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所谓私权神圣,是指私权应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不受任何人或任何权利的侵犯,非依公正的法律程序,不得被限制或剥夺。私权受到侵犯时,应获得相应的救济,亦即民事主体所拥有的民事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既不受其他民事主体的侵犯,也不受公权力的侵犯。

1、这是民法制定的目的;

2、民事权利本位文化构建的需要;

3、这是民事的性质决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什么是公权力?

定义: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2、解释: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

、定义:

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

2、解释: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 公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另一方面,公权力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

所谓公权力是指公共组织根据公共意志,组织、协调和控制社会与个人的力量(社会影响力),或者说是人类社会和群体组织有序运转的指挥、决策和管理能力。

这个公共组织往往表现为各级政府部门和一些准公共组织等。很显然,公权力是国家的主要象征,也是国家一切职能活动的根本前提。因为“国家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社会,把公共的权力变成支配公共的权力”。[1]

公权力的特征[1]

公权力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基本特征:

第一,从主体上看,公权力属于公众而非某个个人。它是公众的权力,民大众的权力。也就是说,公共性是公权力的核心内涵。所谓公共性指的是一种公有性而非私有性,一种共享性而非排他性,一种共同性而非差异性。

第二,从客体上看,公权力应该指向的是公共事务。纯粹私域的事务不应该动用公权力去干涉,否则,就是侵犯了私权;

第三,从功能上看,公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公权力是承担着公共责任并且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否则,公权力就很有可能变成私化和私有。

公权力的异化[1]

公权力的异化所谓公权力的异化,就是指公权力失去约束,偏离法律规范的轨道,蜕变成为个别人或个别集团牟取私利的工具,异变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公权力更有可能出现异化。

公权力的异化主要有以下主要表现形式:

(1)公权力私有化。一些公权力的执行者将公权力逐渐变为自己的私有权力。在生活上,有的人利用公权力为家属、子女、亲友在招工、招干、分配、调动、提职、晋级等方面,谋求制度规定以外的特殊照顾;有的人利用公权力多占住房,用公款装修住房等等。在经济上,有的政府管理部门把职责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分离出去,成立“影子公司”,收取所谓咨询费、代办费,从中提成;有的把责任义务变成有偿服务。在政治上、作风上,这种公权力私有化的现象同样有所表现。

(2)公权力商品化。一些行使公权力的人在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下,将公权力异化为商品,并将其当作交易中的筹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更有甚者,某些掌握人、财、物实权,或者身居要职的公职人员,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大搞权钱交易。

(3)公权力官僚化。改革开放以来.在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同时,也有一些干部官僚习气十足,办事拖拉,遇到责任推诿扯皮,甚至视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的宝贵财产如同儿戏,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这些现象虽然与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有所不同,但实际上也是对公权力的滥用,其危害性并不比权力私有化和商品化的危害性小。

试述“公权”与“私权”划分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公权”与“私权”划分的意义

1、“公权”与“私权”的定义及其性质

“公权”即指公共权力,首先表现为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公共权力指的是公共行为主体对公共性为客体的制约能力和力量。“私权”即指公民权利。公民权利首先表现为政治权利。政治权利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权利的外延大于政治权利的外延,指的是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享有参与公共社会生活的权利。其中,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是公民权利的首要内容。利益的存在形成了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的根本理由,利益的内在矛盾特性决定了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特性,形成了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存在的基础。

(1)公共权力具有权威性和至高无上性,公民权利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公共权力的来源和基础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具有公共性和最高权威性,公共权力部门(个人或机构)得到公众授权,代表公众行使公共权力,追求和实现公共利益。公民人人生而平等,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信念。因此,当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完全一致的时候,二者可以并行不悖,个人利益和权利将得到保护。但是,一旦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不相一致,甚至相互矛盾,公民权利就会受到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权力部门和个人的威胁和侵害。此外,社会成员出于个人私利,也可能会违背公共权力意志,增加公共权力运行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公权”与“私权”之间就存在着严重的界限不清的问题。如果从理论上对“公权”和“私权”进行的界限进行清晰的划分,从法律上对“公权”和“私权”的界限进行明晰的规定,就能保证公共权力有效行使,并使公民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2)公共权力表现为在全社会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公民权利表现为公民在私人领域的自主和自由。公共权力因为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认可,得到法律的授权,因此,公共权力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非公共领域的私人领域内,公民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享有绝对自由。划定个人自由范围,由法律做出规定,并通过确认公民权利的形式予以保护,对于公共权力机关(政府)合理合法行使其权力,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公权”与“私权”的划分及其理论与现实的意义

(1)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共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如果公共利益与公民个人利益存在矛盾或不一致的时候,就需要对“公权”和“私权”做一个划分,从理论上提供理论依据,从法律上提供法律保障,这就为公共权力机构有效行使权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法律准绳。使权力得到有效行使和利用;

(2)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权利充分实现的保障。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不一致的时候,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公共权力机构或者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或者出于机构工作人员的私利目的却往往打着保护公共利益的旗号,对公民个人权利进行侵害。如果对“公权”和“私权”进行明确划分,就能从法律上对公民权利实行有效保护,防止公共权力机构对公民权利的损害;

(3)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能防止“公权”对“私权”的侵犯。从理论上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限制公共权力,保护公民权利,并从法律上赋予公共权力效力范围,规定公民权利保护范围,为二者各自的活动界定范围,能够有效防止“公权”超越其界限而产生的对“私权”的侵害;

(4)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是公民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对“公权”和“私权”进行划分,能够对公共权力有效行使提供保障,对公民权利实行有效保护。权力的范围有所限制,权力的行使有法可依,并受到约束和监督,权利得到合法保护,这是对社会秩序的基本确认。经验事实表明,权力的滥用是社会动荡的根源。划分“公权”与“私权”的界限,使权力得到有效限制、权利得到有效保护,这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

二、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界限的界定

划分“公域”与“私域”的界限,界定“公权”与“私权”的关系,究其本源,就是对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的界定。

个人利益:指的是从公民个人角度出发,基于一定的社会生产基础之上,源于人们生理、心理需求的物质及精神需要。

团体利益:就是出于同一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的人们在维护各自利益的基础上结成的共同利益。部分社会成员或社会团体成员个人利益的交叉就构成团体利益。

公共利益:是政治共同体(国家)内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统称,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社会基础之上所形成的总体意志和要求的表达,是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上升到全社会范围内的利益意志的表现。

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既有协调一致的时候,也有矛盾冲突的时候。在二者一致的时候,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意味着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反之亦然。当二者不相一致、甚至发生冲突的时候,划分二者的界限就显得非常必要。这种划分在理论和实践上就体现为法律对公共权力的限制和对个人自由范围的确认。

三、权力与政治权力

从政治学的角度讲,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是一套执行政策和决定的能动的工具。首先,权力是一种关系,是一种人对人的制约关系,是权力施动者对受动者的制动关系,同时受动者也对施动者和权力过程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其次,权力是一种能力,是一个人或者机构对另一个人或者机构的驾驭能力和制约能力;权力是一种工具,权力作为一种工具手段,是行使权力、执行政策的载体和依托。

政治权力强调的是权力的政治特征,是权力现象在政治生活中的应用和体现。政治权力表现为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它在本质上是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形式上是特定的社会公共权力。根据有关权力的一般理论,政治权力是一种政治能力,也是一种政治工具,它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政治权力在政治生活中还更多的表现为国家权力,反映了国家权力机构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能力。

政治权力具有如下特性:

(1)权威性,政治权力的行使要得到全体公民的认可,得到法律的授权,因此,政治权力带有一定的权威性;

(2)支配性,政治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掌握了政治权力,也就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掌握了社会的支配力量,也就意味着在社会价值和利益分配中处于优势地位。正由于此,政治权力才成为社会势力展开角逐和斗争的焦点;

(3)强制性,政治权力也是一种要求政治服从的强制力量。它一般通过严密的组织,以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军事的等多种手段作为备用,奖励和惩罚是它的基本原则。为了实现政治服从,暴力往往是后盾;

(4)扩张性,政治权力具有自我扩张和膨胀的能力,它的应用边际直到遇到阻力和反弹而不能前进为止。而且,有权力的人总是倾向于滥用权力,所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化”;

(5)排他性,政治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倾向于排除其他权力的介入。

政治权力作为一种力量,它具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从积极的角度讲,它是组织社会、维持秩序、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不可缺少的手段。从消极的方面讲,它也是实施专制和暴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因此,它也可以说是一种“必要的恶”。这就要求我们在肯定和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还要对它保持高度戒备,限制和约束它行使的范围和方式。

四、权利及权利观念的变迁

所谓权利是指某人或某一群体所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正当性。在常见的讨论中,权利一般被分为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前者被归结为正式的法律和行为规则,具有强制性;后者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的主张或哲学观点。人权和早期的自然权利,均属于道德权利的范畴,尽管现在也经常被引申为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内容。

对权利的认识和阐述有两种不同的角度。对权利的上述基本划分(即法律权利和道德权利的划分),都包含了这两个不同的角度:积极的权利观念和消极的权利观念。消极权利观念划出一个行为不受限制的领域,约束他人,尤其是约束政府不要侵占“我”的领地,那是“我”的权利范围。自由主义者所鼓吹的公民自由如言论自由等,多属于这种权利观念。这种权利观念在实践上要求政府和我们的同类不要干涉我们,让我们自己好生呆着。积极的权利观念要求别人,特别是政府给我们提供资源和支持,因而,要求政府和我们的同类要对我们承担责任。社会和福利方面的权利,如受教育权利,社会受益等权利,多属于这个范畴。这种积极的权利观念在实践上要求政府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提供服务,保障社会资助。

从历史的角度看,国际范围内权利观念的发展经历了“三代”:第一代“权利”指传统的自由权和公民权,如宗教宽容,免受专制逮捕,自由言论、自由选举等权利。第二代“权利”指社会经济权利,如受教育权利,居住、健康、选择职业和保持最低生活标准的权利(这被认为是较为激进的主张,但基本上还属于个人权利观念的范畴)。第三代“权利”指向社团和群体,包括少数民族语言权、民族自治权、维持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权等。如果说第一和第二代权利基本属于个人权利观念范畴,那么,第三代权利则过渡为团体权利观念。

政治权利一般指公民在政治生活中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政治自由(如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等权利)、政治参与(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和社会平等(如种族、民族、性别、教育等方面平等权利以及平等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三个方面的权利。

政治权利的内容在早期关于人权的若干历史经典文献中就有明确体现,这些文献包括1679年英国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权利宣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等等。当前,各国对于政治权利的规定主要见之于国家的宪法中。

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三种

;     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

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内容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 )1国有经济 2 集体经济 3 混合所有制经济 4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

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形式

      1. 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1)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指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经济形式,是同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和其他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2)集体经济: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是与农业和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部门中社会化程度较低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生产社会化和专业分工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各种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主要以入股的方式将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统一经营、按股分红并负有限责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并不改变其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通过与其他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发挥公有制经济凝结其他经济成分,形成规模经济效益,保证和促进公有资本保值增殖的作用。

      2. 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不同于公有制的形式。它指的是公有制经济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表现,实际上是指公有资产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

      3.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

      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只是把纯公有制经济才看作是公有制经济,而不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制经济成分纳入公有制经济范畴.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是公有制经济在社会范围内的扩展,其性质仍然是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就四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民营 私营 股份 个体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满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财产权和契约自由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两大法律支柱。财产权的平等意味着主体的自由平等,反之亦然。市场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要求不同的市场主体以平等身份公平参与竞争,也要求不同主体的财产权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财产法律制度,从而能够形成一种合法的财产秩序,最大限度地加快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完善私有财产权的保障是促进经济福利和社会效率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工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等、竞争、效率的内在要求,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10]

      第二,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十五”大已经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宪法》中也提到“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却没有明确“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这就使得很多私营企业、个人不完全相信国家政策,出现了企业短期行为和转移资本的现象。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社会各阶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阶层的绝大部分财产都是通过合法的经营、正当的途径获得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当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后,劳动者才会为了自身高水平、高质量的生活设法去实践自己的“创造、探索”行动,设法去“试探、寻找”盈利的机会,从而不断地提高国民收入,推动经济的发展。

      第三,顺应了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私有财产权在西方国家宪法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近现代法治国家发展的基石。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完善,不仅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是限制国家的权力,从而为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划分明显的界限,是有限政府形成的催化剂。而政府存在的宗旨是保护包括公民财产权为核心的各种权利。没有私有财产权,市场经济体制就无法建立,具有抵御公权效力的私有财产权则无法划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限,国家权力无法得到制约,有限政府只是空谈,宪政体制将失去坚实的基础。因此,私有财产权具有抵御公权力侵害的效力,将之纳入法治的轨道,有助于实现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推进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中国法治的发展与实现。

      第四,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没有私人财产,作为社会关系主体的人就会缺失自由活动的空间,个人的价值就不能得到完全的实现。哈耶克认为:“对私有财产权的承认,是阻止或防止强制的基本条件,尽管这绝非是唯一的条件”。“对财产权的承认,显而易见,是界定那个能够保护我们免遭强制的私域的首要措施。”

      第五,开启了宪法诉讼的契机。私有财产权作为我国人权性质的基本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受到国家权力侵害的事例。在我国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备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宪法有规定而普通法律无相关规定救济不能时,必然引发私有财产权需要宪法救济的现实。虽然我国现行宪政体制还没有建立宪法诉讼机制,但私有财产权保障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对于宪政机制的突破性发展,对于为我国宪法诉讼机制的建立提供适宜的契机意义重大。 第一,进一步解决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实现公平竞争。第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良好环境,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第四,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 )1国有经济 2 集体经济 3 混合所有制经济 4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

      B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故1245入选。关于这一点,教材有明确表述,故只要记忆准确能够很容易筛选。3选项混合所有制经济由于还包含公有制经济之外的非公有经济的成分,故不能入选。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必修一经济生活-公有制经济

      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

      错

      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本题观点不符合课本关于本知识点的表述,故错误。

      【考点定位】本题考查必修一经济生活-公有制经济